山东华恒新材料有限公司一期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3-10-23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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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恒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31万吨热镀锌板、22万吨彩涂板、34万吨热镀铝锌硅钢板、35万吨冷轧钢板及冷轧薄板、8万吨交通设施及配件、7万吨瓦楞板项目一期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与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印发的《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评函[2012]138号)相关要求,山东华恒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31万吨热镀锌板、22万吨彩涂板、34万吨热镀铝锌硅钢板、35万吨冷轧钢板及冷轧薄板、8万吨交通设施及配件、7万吨瓦楞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山东华恒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31万吨热镀锌板、22万吨彩涂板、34万吨热镀铝锌硅钢板、35万吨冷轧钢板及冷轧薄板、8万吨交通设施及配件、7万吨瓦楞板项目

建设地点:山东省聊城市冠县经济开发区冉子路与333省道交叉口西侧向南100米处山东华恒新材料有限公司2#生产车间内)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拟对现有131万吨热镀锌板生产线进行改造,购进两台液压站节能伺服系统,降低电能消耗,改造生产线部分设备,使板带厚度由原来2.0mm~4.5mm技改为0.12mm~4.5mm板带宽度由原来465mm~470mm技改为465mm~1250mm,本次技改包括的工序有:开卷、脱脂洗、清洗、冷却、钝化工序及相关设备主要技改内容:增加1台开卷机与原来开卷机交替工作保证连续镀锌,改造脱脂池、水洗池、钝化池等尺寸。镀锌工序电加热炉替换原有天然气加热炉已在一期项目验收期间改造完成,技改前后产能不发生变化

建设性质:技改

总投资:25000万元,其中环保工程投资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0.08%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由厂区现有人员调配全厂现有职工仍    48人,年生产7200h,工作制度仍实行四班三运转,每班8h,每年生产300d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年修改版),本项目不属于政策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为允许建设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要求;本项目位于冠县综合工业园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规划。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采取治理措施的概况

1废气

本项目无新增废气产生对周围空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变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脱脂废水、脱脂后水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山东冠县嘉诚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处理,处理达标后外排一干渠。经以上措施治理后,项目外排废水水质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等级标准及山东冠县嘉诚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在严格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各项防渗防腐及地下水保护措施、保证施工质量、强化日常管理后,本项目对周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不新增噪声源强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变

4固废

本项目新增固体废物主要为钝化残渣、废包装桶、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全部暂存于危废间,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固体废物均得到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5、风险

   在严格采取有效事故防范措施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基础上,可将事故概率和事故情况的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能够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选址符合城市规划,在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后,污染物排放能够满足当地环境功能要求,工程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公众支持本项目建设。从环保角度分析,在充分落实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选址合理,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华恒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 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13376351984

   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经济开发区冉子路与333省道交叉口西侧向南100米处

   sdhhxcl2022@163.com

   五、环评单位

山东省聊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六、环评公告及环评报告书的查阅网址和地址

公众发布的网址山东华恒新材料有限公司官网(www.huahengsteel.com

项目公告及报告书下载网址为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bBCRwoiJI3i1mLJjJuVfXg

提取码:6k2v

纸质版报告书查阅地址:聊城山东省大学科技园S1B422

七、征求意见的范围

项目周围5公里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对本项目关心的相关公民和专家。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公众意见表通过以下网址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31023日至20231106

                                      公示发布单位:山东华恒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2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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